[公告]福建水泥:关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公告
时间:2019年04月22日 17:15:57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2019-012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财政部及福建省关于推进国有企业职工
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相关布署、政策和指导意见,公司积
极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对相关设
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并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
设表、按户收费,交由地方政府指定的接收单位社会化管理。有关情
况如下:
一、分离移交范围
本次分离移交涉及的范围包括公司建福水泥厂、全资企业福州炼
石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即供水、供电、供气及物业管理。公
司2个单位职工家属区均不存在供气问题),具体包括:
1、建福水泥厂“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
建福水泥厂(现为永安建福)2个职工家属区共计1620户,其
中:建福生活区1500户,供水、供电已实施分离移交,物业已维修
尚待移交;石门建福小区120户,不涉供水、供电移交,物业已维修
尚待移交。
2、福州炼石“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情况
福州炼石2个职工家属区共计144户,物业导航,其中:闽侯小区120户,
供电改造已完成正在办理移交;供水改造基本完成尚需移交;福州三
角井小区24户,不涉及供水、供电分离移交及物业管理职能移交。
二、分离移交产业情况
预计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涉及的固定产业账面原值
3714.2793万元,账面净值3714.2793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移交小区
所属公
司
供电
供水
物业及其他
合计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账面
原值
账面
净值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1
建福生活区
公司建福
水泥厂
1535.5153
1535.5153
1765.114
1765.114
3300.6293
3300.6293
2
石门建福小区
3
闽侯小区
福州
炼石
185.94
185.94
227.71
227.71
413.65
413.65
4
三角井小区
合计
1721.4553
1721.4553
1992.824
1992.824
3714.2793
3714.2793
注:
1.建福生活区供电、供水产业已分离移交,金额为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额。
2.预计闽侯小区供水、供电维修改造413.65万元形成产业,其中:截至2018年12月
31日计入“在建工程”3,33.47万元。
三、分离移交产业维修改造资金(财政有补贴部分)
本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产业维修改造资金共计3630.5893万
元,其中:建福水泥厂3300.6293万元、福州炼石329.96万元。根
据相关政策,上述维修改造资金由省级财政补贴50%计1815.295万
元,公司及永安建福、福州炼石承担1815.295万元。 (上述资金为
估算数,最终以实际结算数为准)。
四、财政不予补贴的产业维修改造资金支出
1、域外维修改造资金(福州炼石)
福州炼石的闽侯小区域外供水改造费用83.69万元(含水表后工
程费18.80万元,供电、供水设计造价评审咨询2.89万元),由福州
炼石承担。
2、物业维修改造资金
本次“三供一业”物业维修改造资金共计1260.6721万元,其中:
建福水泥厂1137.1721万元、福州炼石123.50万元,均由公司(含
下属企业)承担。
3、物业管理补贴费用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
属区“三供一业”设施分离移交维修改造费用测算指导意见的通知》
(明政办[2017]63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资委市财
政局关于福州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7]124号),并经与接收单位(或业主委员
会)协商,分离企业承担的物业管理过渡期(三年)补贴费用409.2944
万元,(其中:永安建福承担313.5444万元,福州炼石承担95.75
万元。)
4、域外维修改造资金及分离补偿(永安建福)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公司建福水泥厂除向建福生活区供电、供水
外,中国保安,还向周边医院、学校及多个自然村供水、供电。公司拟借本次实
施“三供一业”分离契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上述供电、供水同
步维修改造分离,但与村镇协商,对方要求太高,目前还在进一步协
商、谈判,若能达成一致意见,还需部分改造并支付分离补偿资金,
具体改造及分离补偿方案,待后续确定后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对公司的影响
1、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
通知》(财企[2005]62号)的规定,本次分离移交涉及产业实行无偿
划转,预计划转产业合计3714.2793万元,公司将按照规定核减划转
年度有关产业及所有者权益,其中:截止2018年12月31日,物业浙江,分离
移交产业3300.6293万元,等额减少公司2018年底产业和权益。
2、不含建福厂生活区域外维修改造资金及分离补偿费用,本次
分离移交事项预计发生维修改造及相关费用5384.2458万元,除改造
后列入产业部分的金额外,其它资金(未扣除可申请的财政补贴金额)
支出计入营业外支出,将直接影响支出年度的损益,其中2018年列
支1665.47万元,减少公司2018年度利润1665.47万元。
3、本次分离移交工作的实施可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公司成本费
用,有利于公司轻装上阵,进一步聚焦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同时,
公司职工家属区等社会化管理,有利于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六、其它说明
1、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3、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事项账务处理还需报上级单位备案,并经审计机构审计。
测算费用与实际移交时点费用有可能存在差异,以上数据以实际产业
交接、资金支付时点的数据为准。
七、备查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
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
号);
2、《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企[2015]62 号);
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
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民政办
[2016]156 号);
4、《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产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所
出资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通知》(闽国资函
产权[2017]144 号);
5、《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
区“三供一业”设施分离移交维修改造费用测算指导意见的通知》(明
政办[2017]63号);
6、《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福州市国
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
政办〔2017〕124号);
7、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8、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