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9)粤01民终8202号
广东金穗丰实业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国商大厦开发有限公司、谢曜群、谢保雄、广州市广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潘维曦、广州市中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广东金穗丰实业有限公司不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17)粤0103民初783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19年7月4日8时45分-10时在第55法庭(新大楼二楼东区)开庭。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物业天津,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