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明珠业主大会就前海明珠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物业管理单位选聘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
(一)物业项目名称:前海明珠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物业项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前海明珠
(三)物业项目概况:前海明珠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系深圳闽泰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设的商品房住宅小区,物业陕西,总占地面积4021.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257.66平方米,其中,住宅19370.72平方米,商业2886.94平方米,其他物业 0平方米;住宅共 324套;本项目建筑容积率为 5.5 ,建筑覆盖率为,绿化率为 16%。
本物业项目其他概况。
二、招标范围
(一)前海明珠物业管理服务。
(二)预计接管日期:2020年 01月。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服务期满后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行考评,并有权视考评结果将服务期有效期延长3年签订补充合同或解除原合同。
三、招标其它相关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地址为深圳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力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相关经营范围(含物业管理);(因新版营业执照未体现营业范围及注册资金,如已更换新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商事主体临时信用资讯平台或市场主体资讯查询平台中相关备案情况截图);
2.投标人具有物业服务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服务期不少于1年且正在正常经营的类似物业管理项目(提供物业服务合同);
4.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侵占或挪用合约物业业主的物业管理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款项的行为(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的;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提供网页截图,具体以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 投标人愿意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招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中标人应承担本次招标工作中的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招标专项法律服务律师费等相关费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需递交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因新版营业执照未体现营业范围及注册资金,如已更换新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商事主体临时信用资讯平台或市场主体资讯查询平台中相关备案情况截图)复印件;
2.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服务期不少于1年且正在正常经营的类似物业管理项目的物业合同复印件;
4.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侵占或挪用合约物业业主的物业管理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款项的行为的书面声明原件;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的;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愿意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招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中标人应承担本次招标工作中的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招标专项法律服务律师费等相关费用的承诺函原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申请人须按上述要求及顺序排列提供报名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封面需有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所有资料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所有的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审核(现场查验后退回原件),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报名都将被拒绝。
注:投标申请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欺诈,一经查实,全国企业公司信用征信管理平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一切后果由该投标申请人承担。
四、招标流程地点及时间安排以发布的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1、挂网公示时间:2020年01月06日至 2020年01月10日;
2、接受报名时间:2020年01月11日至2019年01月15日16:00时前;
3、确定入围单位:2020年01月15日17:00时;
4、发售招标文件:2020年01月16日9时至2020年01月16日16时(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截止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2020年02月11日14:30时;
5、评标时间:2020年02月11日;
6、定标时间2020年02月12日。
报名、确定入围单位并发放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定标等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华路上梅林工业区综合楼3栋东方星大厦3栋2层
五、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