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的来了,旧的却赖着不走?深圳南山美丽湾物业交接起纠纷
南方网2019年12月11日讯 业委会招标引进新物业,进驻时却遭到老物业阻挠?近日,深圳市南山区美丽湾商住楼在新老物业交接时出现纠纷,住宅业主与老物管之间在“商业物业费定价、小区停车场所有权和消防通道被占用”等方面存在三大焦点争议。
南山街道办表示,目前小区商业部分业主就业委会招标文件的合法性提请行政诉讼。双方已协商决定在二审法院判决结果出来前,商业部分先按同权同义务原则缴纳物业费,并对商户在消防通道卸货进行了特定时段规定,但停车场交接问题仍未能达成一直意见。
焦点一:
新商业物业费定价遭质疑,全国企业公司信用征信管理平台,原物业望协商解决再离开
美丽湾商住楼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南光路,始建于2006年,为商住两用型住宅,一至四层为布料城,五层及以上为居民住宅。
2019年上半年,美丽湾商住楼业主委员会按法定程序表决,决定不续聘原物业深圳市美丽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湾物业”),招标引进新物业深圳市城铁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铁物业”),美丽湾业委会与城铁物业于今年9月签订合同,并在南山区住建局备案。但11月11日,城铁物业进驻小区时,却遭到了美丽湾物业的阻挠,并在小区内逗留。
既然小区业委会按法定程序,决定不再聘用美丽湾物业。那么,为何美丽湾物业在城铁物业进驻后仍旧迟迟不愿离开?
美丽湾物业负责人吴剑华表示,新物业入驻小区后,美丽湾物业工作人员实际已经退出小区管理。但他自己同时是小区商业部分的业主,认为新旧物业交接是不合理的。
吴剑华解释,双方发生争执的原因在商业部分物业费用过高。“业委会编制物业管理招标文件时,将商业部分物业服务费招标报价限价从原来的每月5元/平方米提高至每月12元(/平方米不含空调能耗费)和36元(含空调能耗费),而住宅部分物业服务费维持每月2.5元/平方米不变。”吴先生说,这一决定未与商业业主充分协商,中国物业搜索,也未对其依据作出合理说明。
前期,吴剑华已起诉业委会至南山区人民法院,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他的诉讼请求,撤销了业委会的决定。“在之前的协调会上,我们也强调,我们希望在商业部分物业服务费还没谈妥前,先不进行物业更替。”吴剑华说。
焦点二:
居民投诉消防通道被货物占用,业主向原物业反映无改善
而小区居民之所以对美丽湾物业有意见,则与投诉消防通道被货物占用,向物业反映始终无改善有莫大关系。
原来小区地面仅有一条单行道环绕,既是小区居民出入的必经之路,也是布料城商户上下货的地方,同时也是小区唯一的消防通道。
11月11日,城铁物业在小区门口拉起红线,禁止商户的车辆出入,导致打算卸货的商户与小区居民、新物业发生争吵。小区业主解释,长期以来,布料城商户的货车、手拖车经常出入小区,大量布料堆积在消防通道,这让业主颇为反感。
“大货车在小区里进进出出,我们走在路上都胆战心惊,布料和手推车长期堆积在消防通道上,一旦起火非常危险。”业主张女士担忧小区的安全隐患,业主曾向美丽湾物业保安反映过问题,但没能解决问题。
业主们认为,正是由于美丽湾物业负责人吴剑华既是小区的开发商,也是小区商业业主,才导致美丽湾物业无法制止布料商户阻塞消防通道。
对此,美丽湾物业负责人吴剑华说,此前经消防部门检查确认,消防车道可以用于临时卸货。
焦点三:业主禁止商业车辆进去,小区停车场所有权该归谁?
同时,新老物业的矛盾还有对小区停车场所有权的争议。
小区业主认为小区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小区公共区域不该被商户车辆占用。因此,在完成物业交接后,小区业主组织商户车辆进出停车和卸货,引起业主与商户的争吵。
吴剑华则认为,美丽湾商住楼的开发商在2006年销售合同中买卖双方约定“商住楼地下车库、车位的所有权、收益权归卖方所有,买方享有有偿使用权。”地下车库是开发商委托深圳市美丽湾商贸有限公司负责营运。
因此,吴剑华认为住宅业主与城铁物业属于强行侵占小区停车场,导致运营单位利益受损,才演变成如今的物业纠纷。
【律师说法】
新物管条例明年3月实施,有望解决小区管理难题
广东承鹏律师事务所崔曲平律师表示,《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对于开发商建设,销售时没有分摊面积给业主的,权属有约定的按约定。但是如果销售时面积分摊给了业主的,则可以主张显失公平要求撤销该约定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