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记者从包头市昆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物业浙江,昆区法院审理了结一起物业解决员职务侵占案件,原告包某某利用本人物业解决员的职业方条子件侵占业主和公司费用92000元,法院一审判其有期徒刑9个月。
2019年1月25日,内蒙古物业,包某某入职某物业公司包头分公司,负担当责物业解决人员。2019年3月至8月期间,包某某利用本人负担当责楼宇管家的职务未便,收取小区业主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等共计92000元。包某某收取费用后都用于个人花销。2019年9月29日,包某某向公司退款3000元,山西物业,2019年10月23日,包某某亲属退还公司1万元。
昆区法院认为,原告人包某某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按照刑法相关规定,包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记者 解裕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