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KZB-TZS2020004)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解决有限公司蒙受中国邮政贮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行委托,就中国邮政贮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行银企对账外包供职推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邮政贮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行自筹,资金已落实。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加入投标。
一、项目编号及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贮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行银企对账外包供职推销项目
二、项目轮廓
1、项目内容及预算:
(1)招标内容:为招标人提供银企对账单交接、整理、登记、寄递等供职,投标人拟提供2人次银企对账外包供职。外包供职内容如下:
①负责全区账单催收、回收、整理;
②负责与账单投递与回收外包公司交接、勾挑查对、整理曾经回收的账单(包括银企账单与中间业务代收付账单),相关事宜沟通,并向我分行上级行寄出曾经回收的账单;
③负责制作对账数据相关报表、整理与对账工作相关的档案等处置惩罚其他与对账相关的事宜;
④负责凭条纸请领工作;
⑤负责单册请领及解决工作。
(2)项目预算:一年总费用12.9万元整(含税),此中含有处分金额1.5万元,该处分金额不允许变更,不然为无效投标。
2、中标原则:采取综合评估法,即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素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高的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原则上综合得分第1名的投标单位为中标人。若有效投标人小于3家,该项目流标,从新组织公开招标。
3、供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供职地点:泰州市。
5、供职标准:满足甲方要求。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的相关规定: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署理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劳务差遣或外包供职”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劳动规章制度、培训机制与考核法子,具有相应的风险经受身手;依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解决指引》(见银监发〔2010〕44号)进行风险解决,无条件服从招标人风险解决方面的要求。(提供应许书及相关制度纸质资料,并加盖公章)
3、为确保投标人有相应的资质和身手为招标人提供供职,内蒙古物业,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泰州有合法注册的办公场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物业,均须加盖公章)
4、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应许书)
5、投标人不得将该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提供应许书)
6、投标人所提供的派驻供职人员必须经招标人认可。(提供应许书)
7、投标人应许中标后在中国邮政贮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行开设结算账户。(提供应许书)
八、投标人应许中标后账单时限内有效回收率应达到100%,且无半年内未对账账户。(提供应许书)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消除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含授权此投标人的原厂)财富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投标人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内与中国邮政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