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解决中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期贷款寄存供职银行项目招标书记
滁州市皖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全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现对全椒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解决中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期贷款寄存供职银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物业安徽,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加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 :czcg202006-148
2、项目名称:全椒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解决中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期贷款寄存供职银行项目
3、项目单位:全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预算:按期贷款金额约15000万元(供职期得多于3年)
5、最高限价:在中国人民银行发表的法定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三年的年利率上浮得多于40% ;
6、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段
7、内容:详见第四章推销内容及要求
8、数量详见第四章推销内容及要求
9、项目基本轮廓:全椒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解决中心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期贷款寄存供职银行贷款金额约为150000万元;(以上金额仅供参考,以三年实际产生额为准)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推销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蒙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保举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参与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查察院参与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解决局部参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局部参与重年夜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推销监管局部参与政府推销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或负责人)资格或经授权的分支机构;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持有营业执照和中国银行业监督解决委员会颁布的金融许可证;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年夜违法记录的声明且近三年内无金融风险及重年夜违约变乱产生;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发表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加入投标;
8、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法子》(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加入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法子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06月 12 日17时 至2020年 07 月 07 日9时(注:得多于5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价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交易文件等领取方式:投标人从滁州市民众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0年 07月 07 日 9 时整
2、开标地点:全椒县民众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全椒县政务中心3#楼8楼)。
五、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六:联系举措
(一)项目单位:全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全椒县政务中心1#号楼六层
联系人:孙股长
电 话:0550-2302905
(二)招标署理机构:滁州市皖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全椒县政务中心1#号楼606室
联系人:陈 杰
电 话: 0550-2302918
七、其余事项阐明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搀扶等相关政府推销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8、书记期限
本项目书记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投标担保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