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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建筑物外立面的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果,但我市目前存在保洁责任不明确,管理难度大,建筑物外立面保洁管理工作尚处于无人管理状态等问题,我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洁管理的长效机制亟待建立。
按照这次市容综合环境整治的布置,建筑物外立面的整治工作虽属市政部门,已完成整治建筑物外立面380万平方米,累计投资20亿元以上,大厂人才,但整治后的后续保洁管理工作则不一定都属市政部门。为加强城市市容管理,保持建筑物外立面整洁完好,为此,建议:
一、建立立法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对城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洁管理立法,将城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洁管理列入行政立法计划,尽快制定出台《重庆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洁管理规定》。
二、建立责任机制。市政部门为统管、指导、监督、执法主管部门;建筑物的所有人是保持建筑物外立面整洁的责任人;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建筑物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组织实施;没有实行物业管理的建筑物由属地街、镇统一组织实施;产权不明或者由政府代管的建筑物由市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建立标准机制。制定保洁时间、清洁内容、洁品规定、经费投入、审查验收等标准,将保洁工作纳入街、镇及各部门年度城市管理工作量化考核的内容。
四、建立投入机制。借鉴“三个一点”的做法,月如意,大厂人才,即业主承担一点、政府补贴一点、清洁企业让利一点。可将清洗费用列入物业维修基金使用范围,政府再按保洁时限拨给一次性的补贴,公开招标清洁企业承担保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