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通知撤了又发,镇政府和几个职能部门一起过来强拆我的猪舍,我实在无路可走了,只好求助法院。”在2018年12月25日,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份判决书让广东清远英德市横石水镇洋湖塘农场承包人方崇义重拾信心,该院作出终审判决,确认横石水镇政府强拆他的猪舍属于违法行为,同时镇政府必须对他的农场损失进行赔偿。1月4日,中国物业搜索,看看新闻knews记者从清远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获悉,目前当地纪委已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以环保违建为由 镇政府拆除通知撤了又发
2003年,横石水镇政府将该水域和土地转让给东莞市张某、翟某、何某三人承包经营,期限为2003年5月1日至 2028年5月1日,共25年。合同条款约定该水域用于发展种养业。2005年12月30日经征得镇政府同意,何、翟两人将他们承包的800余亩水域转包给现农场(洋湖塘农场)经营者方崇义。
接手农场后,方崇义先后投入2000余万元,将原本的荒野滩涂改造建设成为集养猪、养鱼、饲料加工一条龙 的立体农场,生猪饲料喂食、污水处理等环节已基本实现自动化。2012年,他被清远市农业局评为专业大户, 2016年9月22日,他的洋湖塘农场又成为第五批世界银行广东贷款牲畜废弃物污染治理子项目的养殖场。
“世行项目是建立在生猪养殖场的基础上的,没有养殖场就不会有这个污染治理项目。”方崇义拿着广东 省农业厅印发的一份《世界银行贷款牲畜废弃物治理子项目申报与评审办法》告诉记者,该项目申报的条件是养殖场常年存栏生猪3000头以上,不在禁养区内,而且周边要有适当的农地、鱼塘和水生植物塘,能完全消纳前期处理后的废水。
不过一个月后,2016年10月28日,横石水镇政府下发的《关于限期关闭洋湖塘猪场的通知》让方崇义觉得不可理喻。这份《通知》认定,方崇义在生猪养殖过程中,未经环保、规划、畜牧等部门报批,便私自新建猪栏 ,属于违法建筑。而且洋湖塘猪场污水处理不达标,遭群众投诉。通知要求方崇义停止生产经营,并在两个月内自行拆除养殖生产设施。 不满镇政府作出的通知,方崇义于11月17日向英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横石水镇政府在2016年11月30日以客观原因为由,做出了撤销通知的决定。
三个月后,横石水镇政府又卷土重来。2017年2月28日,横石水镇政府再一次向方崇义发出拆除通知。镇政府认为方崇义在农场塘基上新建猪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责令其在三日内自行拆除猪舍,否则政府将强制拆除。3月3日,横石水镇政府会同英德市环保局和国土局的联合执法队伍,用推土机将塘基上的猪舍夷为废墟。
穷途末路下求助司法途径 两级法院都判镇政府行政违法
无奈之下方崇义只好求助司法途径,2018年2月26日他向清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横石水镇政府拆除行为违法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半年后,8月24日,清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一、撤销被告英德市横石水镇人民政府于2017年2月28日作出的《拆除通知》;二、确认被告英德市横石水镇人民政府于2017年3月3日强 制拆除原告英德市横石水镇洋湖塘农场在英德市横石水镇洋湖塘两间猪舍的行政行为违法;三、被告英德市横 石水镇人民政府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80000元给原告英德市横石水镇洋湖塘农场。对于这个判决,方崇义与镇政府都不服,向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8年12月25日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该院在判决书中认为,本案中,上诉人洋湖塘农场与上 诉人横石水镇政府之间签订有用地协议,上诉人洋湖塘农场领取了行政职能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同时还领取了原英德县人民政府颁发的位于英德市横石水镇洋湖塘63万平方米土地的《英德县临时用地许可证》,物业,其在临时用地许可范围内因生猪饲养、水产养殖等需要进行畜禽舍建设,按国土有关通知的规定,并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也不需要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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