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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召开了全市物业管理小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动员大会,并出台《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小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2018年1月1日起,业主社区,物业管理小区全面实施烟花爆竹禁放政策,各级物业管理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相关小区禁放工作宣传以及违规燃放劝阻、举报工作。
数据统计显示,业主社区,一大半的烟花爆竹都是在小区燃放,尤其是新建小区。对此,《方案》为各级物业管理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制定了任务时间表。
从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各区(开发区)物业管理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物业管理小区内烟花爆竹限改禁过渡工作。
2018年1月1日起,物业管理小区全面实施烟花爆竹禁放政策,各级物业管理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相关小区禁放工作宣传以及违规燃放劝阻、举报工作。
为实现这一目标,全市物业管理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将采取层层负责的方式,各区(开发区)物业管理部门同市房产局签订了责任书,物业管理企业则同辖区物业管理部门签订了责任书。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汪菊喜表示,物业要强化宣传教育,采用多种宣传活动,在小区内宣传烟花爆竹禁放等相关规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还要强化现场巡查管控,重点关注乔迁、婚嫁、生子、丧葬、开业等业主,及时主动采取上门劝导、温馨提示等人性化的措施来制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尽量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还会成立4个工作督查组,对各区物业小区内禁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检查督导,并集中组织考核验收,确保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据介绍,禁放工作将被纳入各物业管理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年终考核、评先评优工作当中。
为此,《方案》对各部门、单位在禁放工作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并制定了详细的考核评分细则,总分是100分。对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劝阻、举报工作的,物联招聘,要约谈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并上报公安部门依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