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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物业管理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暨物业好人评选”全面启动

作者:admin 2018-02-05 我要评论

12月22日由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联合各方发起的云南省物业管理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暨云南物业好人评选表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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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由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联合各方发起的“云南省物业管理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暨云南物业好人评选表彰”活动新闻发布会举行,标志本次评选活动面启动。

“云南省物业管理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暨物业好人评选”全面启动

发布会现场

“云南省物业管理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暨物业好人评选”全面启动

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长宋有兴

“云南省物业管理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暨云南物业好人评选表彰”活动将有效的促进云南省物业行业管理水平的提升,树立物业管理项目品牌,不断提高省物业服务整体水平。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长宋有兴,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朱盛伟,云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第六届云南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获得者、昆明世博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环境保洁事业部副经理何纪花、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常务理事陈毅卓等出席发布会。

物业管理在中国发展至今,管理和服务质量得以快速提升,行业发展近40年之际,作为云南省唯一的行业协会,应积极推进物业管理行业资产优化工作,促进物业管理与服务品质的提升,为物管企业及全体从业人员提供管理及服务品质标准,业主社区,树立优秀企业及个人标杆。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评定工作全面停止和物业管理从业门槛取消的大背景下,市场发展将出现百家争鸣、良莠不齐的竞争趋势,建立质价相符的评价体系,引导物业管理企业及专业人士向更高要求的标准发展,是云南省物协最重要的长期工作目标之一。

在此背景下,“云南省物业管理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暨云南物业好人评选表彰”将全面启动对全省物业管理企业及从业人员评优评先,由企业和个人向云南省物协主动申报,由云南省物协在2017年12月至3月期间统一组织省内外专家组汇集资料,统一评审,曦聚绰,并在2018年4月公示评审结果,并表彰获奖企业及个人。

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长宋有兴表示:“希望通过此次评选活动,让社会各界及广大业主认识到什么才是好的物业。”

云南省物协组委会将联合媒体,对获奖者事迹和专业表现进行公开宣传报道,弘扬正能量,树立新风尚。对突出的优秀个人和团队,同时推荐参加云南省文明办指导,云南省物协主办的全省“物业好人”评选,最终优秀者推荐参加“云南好人”和“中国好人”评选。

本次活动得到富滇银行大力支持。

本次评选报名资讯如下:

评选范围

1、全省物业管理企业,含外地企业在滇分公司子公司。

2、没有物业管理等相关公司名称,但实际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相关工作的单位均可报名。如:物业保安企业;物业保洁企业;物业绿化企业;物业设施设备维护企业;机关后勤物业管理单位;工业大厦和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商业大厦和写字楼楼宇服务和物业管理单位;公司不动产及设施管理;公共场馆和园区物业管理;商场和集贸交易市场物业管理;医院和校园物业管理;交通设施物业管理;城市综合体和专用停车场管理。

3、受业主委托,没有成立物业管理企业,但是从事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管理处(管理站,管委会,管理办公室等);按业主自管模式进行管理的项目的业主委员会。

4、从事以上工作的个人,还可以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直接申报先进个人。

报名资格

1、2017年1月1日以前开始,至报名之日为止,一直从事上述“评选范围”内的相关物业服务工作。

2、法人代表和企业实际管理人长期在滇居住。

3、所管理服务的项目在本省境内。

4、评选主体为单位和个人,业主社区,评选标准考核其所管理和服务的项目,报名单位须有固定项目办公场所。

5、2016年12月31日以来,所管理项目未发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重大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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