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11月24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11月3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象州县寺村镇集镇环卫清扫保洁和村屯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
原公告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guoji.caigou2003.com/">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uoji.caigou2003.com/">政府采购网)、(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13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条现更改为“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含资信/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壹份、副本陆份”;
招标文件第19页第三条《投标文件的编制》中“(一)投标文件的组成”中“1、资信/商务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现更改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投标保证金足额按时缴纳凭据复印件;
▲(4)投标声明书;
▲(5)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投标人不是在广西区内注册的,同时必须提供投标人在广西区内注册分支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原件给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其投标无效);
▲(6)投标人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不是在广西区内注册的,同时必须提供投标人在广西区内注册分支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原件给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其投标无效);
▲(7)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若没有保洁服务的则必须有效的物业服务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暂定三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原件给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其投标无效);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9)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10)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11)本地化服务承诺书。内容包括:如参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象州寺村镇没有固定办公机构的投标人,必须承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0日内设置经工商注册的固定办公机构,业主社区,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所签订的服务合同并没收服务保证金。(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12)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13)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招标项目需求要求必须提供的);
(1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并同时提供工商注册地所在地县级(含县级)以上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三、招标文件第20页第三条《投标文件的编制》中“(一)投标文件的组成”中“2、技术文件 ”现更改如下:
2、技术文件
(1)拟投入本项目的整体管理方案(根据《象州县寺村镇集镇环卫清扫保洁和村屯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情况说明及要求》的要求结合投标人自身情况自行填写,格式自拟);
(2)拟投入人力、劳动安排、时间安排方案(根据《象州县寺村镇集镇环卫清扫保洁和村屯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情况说明及要求》的要求结合投标人自身情况自行填写,格式自拟);
(3)质量考核、安全保障措施(根据《象州县寺村镇集镇环卫清扫保洁和村屯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情况说明及要求》的要求结合投标人自身情况自行填写,格式自拟);
(4)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根据《象州县寺村镇集镇环卫清扫保洁和村屯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情况说明及要求》的要求结合投标人自身情况自行填写,格式自拟);
(5)重大活动、节假日工作保障方案(根据《象州县寺村镇集镇环卫清扫保洁和村屯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情况说明及要求》的要求结合投标人自身情况自行填写,格式自拟);
(6)薪酬福利方案(根据《象州县寺村镇集镇环卫清扫保洁和村屯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情况说明及要求》的要求结合投标人自身情况自行填写,格式自拟);
(7)拟投入项目设备配置方案(根据《象州县寺村镇集镇环卫清扫保洁和村屯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情况说明及要求》的要求结合投标人自身情况自行填写,格式自拟);
(8)类似信誉、业绩(按评分办法中相应要求提供材料);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招标文件第29页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二)、技术分(满分34分)、(三)商务分(满分36分)”现更改如下:
(二)技术分(满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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