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太原市房管局物业处刘宏伟处长介绍,协议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和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太原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协议文本中所称物业承接查验,是指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的活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项目交接活动,可以参照本示范文本执行。
本示范文本所称甲方为开发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服务企业。在签订协议前,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信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示范文本中所指物业类型分为: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别墅、办公楼、写字楼、商业物业、学校物业等,其他类型物业可参照本示范文本制订。根据住建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协议约定的内容为甲方与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承接查验费用,是指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参与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后承接查验等活动;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的现场查验、复验的活动;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通过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及公证机构开展的物业项目交接和查验的活动;综合运用核对、观察、使用、检测和试验等方法所产生的人工、工具、设备、仪器、仪表、物料等费用;也可以用于包含开发建设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交验、整改期间保修服务所产生的费用。
物业管理价值观念的形成会受到多种因素的作用和影响,第三方服务机构能在物业管理价值观念形成过程中扮演重要作用,物业管理所面临的深刻矛盾与冲突,或者挑战与应对,都可以从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实践中找到出口和办法。这次太原市房管局对《太原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的物业承接查验第三方开始实施,我们期待山西太原与北京、南京等城市继续推进物业服务费评估、物业服务质量监理等制度与政策相继出台,让第三方评估监理在太原市场进一步得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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