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巢物业网讯 12月25日,市物价局联合城建局下发了滨州市2018年度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通知,通知明确提出了2018年滨州市物业费收取标准、停车收费标准、收费等级标准、收费行为等具体规定,该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一、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根据物业服务等级、物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成本等因素实行分等级定价,各等级收费指导价格按照《滨州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指导价格》规定执行,服务等级按照《滨州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各服务等级对应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具体收费标准可在上下浮动10%的幅度内由建设单位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约定,对达不到最低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由建设单位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在五级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下限之下协商确定,并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收费项目 服务等级 基准价格 未配电梯 配备电梯 物业服务费(元/月·平方米) 一级 1.40 1.85 二级 1.00 1.45 三级 0.70 1.10 四级 0.50 0.85 五级 0.39 0.70 停车服务费(元/月·辆) 地上25.00,地下30.00 车位(车库)租赁费(元/月·个) 地上150.00,地下200.00
滨州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指导价格
备注:
1、服务等级按照《滨州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附件2)规定执行。各服务等级对应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具体收费标准可上下浮动10%。
2、独立专用车库应按照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购房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缴纳物业服务费。
3、配备电梯的物业服务费中已包含电梯运行电费、日常维护保养、相关检测等运行费用。电梯起始层为住宅的,从一楼起步运行的电梯,起始层住户可免收0.15元/月·平方米电梯运行电费。
4、上述标准适用于滨城区、沾化区、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其它县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主管部门另行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5、相关收费减免和未尽事宜,按《滨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滨政发[2013]13号)规定执行。
二、本标准中已包括《滨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中列明的各项物业服务成本,严禁物业服务企业以清洁、绿化用水公摊和庭院灯、楼道灯用电公摊等名义分解收费项目并重复收费。
三、物业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使用税务发票。
四、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烘干,通过电子资讯平台、公示栏等形式公示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收费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以及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等,大厂人才,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不得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任何未予公示标明的费用。
五、本标准为滨城区、沾化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区域内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指导价格,其他各县住宅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指导价格由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大厂人才,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每年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六、市县(区)价格主管部门、物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对违反价格和物业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
原标题:滨州市物业费收取标准(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