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购买的住房,如果一直闲置着没有入住,那么,每年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用,是不是就要按七折收取?3月8日,业主社区,记者通过南通市政府公共服务中心“12345”服务热线工作人员了解到:确有相关规定,但并不要求一定按七折收费。
据了解,市民张先生等人向政府“12345”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咨询说,根据有关方面作出的规定,小区居民未入住的房屋,物业费打七折;但是,关于公共能耗费,物业却不打折;为了进一步核实个中详情,为此通过政府服务热线提出咨询,到底是不是有这样的相关规定呢?
接到市民反映的这一问题后,政府“12345”服务热线工作人员通过在线平台,立即将这一市民关怀的问题向崇川区政府及时进行通报。
崇川区政府有关部门接报后,迅速核实有关政策并作出及时反馈:按照南通市物价局、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通价规(2011)2号《南通市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物联招聘,物联招聘,能耗费按实收取;针对物业费,业主未及时入住或未使用连续空置半年以上的,按不低于合同约定标准的70%缴纳物业费,但是,并不要求一定按七折进行收费。
记者 周朝晖
原标题:崇川区:业主未入住 物业费并不要求一定按七折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