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32463的网友留言咨询:根据有关规定,物联招聘,小区里的地上停车位,物业可以以什么理由收费?
烟台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此回复: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小区地上停车位收费的问题,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综合考虑车库租赁费的价格等因素确定。《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物联招聘,应在确保消防、行车等公共安全和业主权益的前提下,物联招聘,按照有关规定划定车位。车位使用人在划定的车位上停放汽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划定车位及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综合考虑公共安全、车位租赁费价格等因素确定。详情您可向当地物价部门反映咨询。谢谢!
原标题:小区里的地上停车位 物业可以收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