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3月06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03月09日
原公告地址:
三、更正事项、内容:
1、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
1.1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商务条件的补充部分新增:
附件一
保安工作月考核表 年 月 日
序
号
保安履职考核内容
扣分
当月实
际得分
1
保安在岗人员未按合同要求配齐的(含人数不够、超龄的、没有提交相关证件、超工作时间的),每缺1人每天扣20分。
2
在岗人员应按要求着装带帽、注重仪表,学生上下学期间,必须站岗执勤,未执行的每起扣2分。
3
在岗值班期间严禁饮酒、睡觉、打瞌睡、听耳机、看书报、玩手机、电话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周末期间,不得坐在值班室内(不可抗力天气除外),必须轮流到室外执勤站岗。违者每次扣2分。
4
保安人员损坏装备、破坏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者,当事人解除聘用,并扣除10分。
5
保安人员监守自盗者,解除当事人聘用,追究相关责任,并扣30分。
6
保安人员未按规定交接班、巡查,迟到、早退的每次扣3分;未经学校同意擅自换岗的,每次扣5分;未按要求做好值班台账的,每次扣2分;脱岗的每次扣8分。
7
管好工作环境,保持岗位门口、值班室及周边整洁卫生;劝止车辆停放学校门口,保证大门交通顺畅,不履行的每次扣2分。
8
未使用礼貌用语,与人员、访客发生争执、肢体冲突,给学校声誉造成影响的,每起扣5分;后果严重的,当事人解除聘用,并承担相关经济与法律责任,且扣20分。
9
严格履行来访手续,来学校人员及车辆一律凭有效证件出入;外来人员、车辆进学校,保安人员应“电话联系确认、核验真实身份、逐人逐车登记”,严防不明人员进入。不履行相关手续的,每次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0分。
10
对职责范围以内工作,不听从学校安排的,每次扣5分
11
泄露学校内部事务或秘密情况、资料的,每起视情扣10-20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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