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公积金解决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6日,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南都记者获悉,根据市政府立法工作谋划,市住建局草拟了《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公积金解决若干规定(送审稿)》并报市司法局审查,市司法局经审查形成为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共有7章41条,分袂从缴存、提取和使用、监督和解决到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深圳住房公积金制度进行尺度。市司法局此次推动住房公积金立法工作,将是深圳初次以立法形式尺度住房公积金制度。
通过特区立法填补现行法律法规的不够
《征求意见稿》结合深圳倒退实际,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存款等方面改革立异,为尺度住房公积金解决、改善营商环境、掩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进行了探索。
继2010年12月市政府制定出台《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解决暂行法子》(以下简称《暂行法子》)后,深圳先后制定出台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解决、提取解决、存款解决、个人所得税扣除了政策标准等制度文件,逐步形成为了以《暂行法子》和缴存、提取和存款等具体业务解决文件为主的政策体系,尺度和完善了住房公积金的解决。
可是,这些政策都分散于各类尺度性文件中,效力层级不高,政策间协调性缺乏。因此,有需要对现有政策进行总结、梳理和整合,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立法形式予以固化,房产,构建系统完善的住房公积金解决法规体系,发挥整体效能。
1999年国务院制定出台了《住房公积金解决条例》,2002年和2019年进行了两次修订。国务院《住房公积金解决条例》实施至今已二十多年,在住房公积金业务快速倒退过程中,相关规定已难以满足现实必要,如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过于突出逼迫缴存,不足被迫缴存机制;对缴存住房公积金困难单位不足长期有效的支持机制等。
为此,有需要结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解决条例》和深圳实际,参考借鉴兄弟省市立法经验,通过特区立法填补现行法规规定的空白和不够,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住房公积金解决缔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完善立法办理公积金现有争议问题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据介绍,以后深圳住房公积金解决问题次要默示为:单位和职工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范畴存在争议,群体性投诉案件频发等,必要通过完善立法予以办理。
此外,深圳连年比年来住房公积金解决改革推出的新做法、新步调,如对未使用住房公积金存款职工的利息补贴制度、住房公积金投诉案件联动处置惩罚机制、覆盖所有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制度、住房公积金民众供职立异门径等,也必要在法规中进一步明确,巩固改革的功效。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5月6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官网()“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路72号天平年夜厦1622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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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夜立异引领深圳住房公积金倒退
《征求意见稿》以连结广覆盖、平平稳重、简便快捷和多元共治原则,构建符合深圳实际的当代住房公积金解决体系,次要有5个方面的立异:
立异一:灵活待业人员可被迫缴存住房公积金
依照现行《暂行法子》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为职工逼迫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灵活待业人员不能缴存住房公积金。
《征求意见稿》引入被迫缴存机制,允许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灵活待业人员按规定被迫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引入被迫缴存机制有利于进一步扩年夜深圳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足够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包管功能,助力灵活待业人员办理住房问题。
目前,《深圳市灵活待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立异二:明确缴存基数范围掩护职工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