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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户每月4元
市民孙女士咨询: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市物价局解答:根据市政府抚政发[2005]5号文件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采取定额征收办法,烘干,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代收,征收标准为每户每月4元。代收单位开征前须到属地物价、财政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非税收入征收委托证》,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亮证收费。
物业费依据合同收取
市民李女士咨询:我市对于物业费收费有何政策规定?
市物价局解答:2014年,市物价局为落实市人大颁布的《抚顺市物业管理条例》,会同市房产局对全市29家物业公司、37个小区开展物业服务收费调查,在成本监审和价格调研基础上,制定《抚顺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月如意,提出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及指导价格的基本意见,并将此《办法》送市物业行管部门征求意见。
最近,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明确要求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委托,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费用。
楼道灯维修费每户每年4元
市民赵女士反映:她家住在顺城区挖掘机厂建设社区,盛意亮化公司收取2015年楼道灯维修费8元,是否合理?
市民高女士反映:她家住李石,烘干,顺意亮化公司收取2015年楼道灯维修费8元,是否合理?
市民王女士反映:她家住新抚区宏宇社区,顺意亮化公司收取2015年楼道灯维修费8元,是否合理?
市物价局解答:经调查,市民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这两家公司收费员收取这几位市民2015年楼道灯维修费时,擅自提高到每年8元,其行为违反了市房产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关于规范居民住宅楼道灯维修管理的通知》(抚房管发[2007]39号)相关规定,楼道灯维修费维持每户每年4元,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市物价局已提醒并告诫这两家亮化公司整改其收费行为,加强对收费员语言行为教育管理。同时,这两家公司也承诺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而2015年多收取的维修费4元可以退还或可以转为下年费用。
(记者 邵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