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新闻客户端 1月17日消息 金华日报记者 徐朝晖
老一届业委会被罢免,新一届业委会迟迟难产;物业服务企业经营不善,不打招呼,说撤就撤;因为管理不到位,业委会炒了物业服务企业的“鱿鱼”,又长期选聘不出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导致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出现真空、失控失管的类似矛盾纠纷,烘干,近年来在我市屡屡发生。垃圾无人运、治安无人管、故障无人修,部分小区居民为此叫苦不迭。
为更好地破解目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难点、焦点、热点问题,我市新近制定出台了《金华市物业管理办法》,从2017年2月9日起正式施行。作为首部全市性的物业管理规章,其贡献主要是对物业管理实践中常见的老毛病,尤其是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而又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以创新思维开出了“新药方”。
我市现行只有一部2008年起施行的《金华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各县(市)参照执行。8年多来,物业管理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已无法适应新的形势需要。
其一,《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2009年进行了修订,住建部也出台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有大量新的指导精神需要吸收完善。其二,市区物业服务行业规模从1100余万平方米发展到了1700余万平方米,同时向二环以外的乡镇拓展,规模大、监管弱的“翘翘板”现象更加突出。其三,物业服务新矛盾、新问题复杂且多发,现行的解决办法、调解机制已很难发挥作用。
从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考虑,为推进和谐社区、宜居之城建设,市政府将《金华市物业管理办法》纳入2016年地方立法计划。2016年初市建设局牵头起草,仅征求意见稿就十易其稿才形成。在此基础上又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对草案进行了多达16轮的修改,最后由市政府第1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这个全市性的物业管理规章,汲取了最新的国家和省指导精神,借鉴了兄弟城市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汇集了全市物业管理实践的智慧。”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说,今后遇到物业管理问题,法律空白不能再成为理由,是谁的职责就应负起责任,遇到矛盾问题,不能推来推去,一撤了之,撒手不管,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① 设双启动和候补制
业委会不再“难产”
【老毛病】前期物业到期后,物业服务企业按理应由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进行选聘。住宅小区没有物业服务,一个重要原因是业委会缺失。当前,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成立、运行面临“五难”,即启动难、筹备难、决策难、补选难、换届难等“五难”。一头连着广大业主,一头事关物业服务企业,感觉“吃力不讨好”“两头受气”,使得业主参与业委会热情不高。
【新药方】针对这一实际,即将实施的《金华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首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即各县(市、区)房产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及日常工作,协调物业管理和社区建设的相互关系。
围绕完善业主的自我治理体系,我市对业主大会的成立和运行机制进行了创新,首次明确建立业主大会的双启动机制,住宅区建设单位、建筑专有面积和人数占5%以上业主均可发起成立业主大会,同时规定筹备组组长可由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代表或者社区(村)居(村)委会代表担任。
更具创新意义的是,办法引导业主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制度。候补委员可与正式委员一同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当委员辞职等原因造成业委会缺额,且缺额人数不超过50%时,可按得票高低从候补委员中自动递补。这一新规定,成功解决了业委会成员补选难的问题。
为调动业委会的工作积极性,我市还将探索建立业委会激励机制,规定县(市、区)政府应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物业管理经费给予必要保障,并建立小区物业管理综合考评机制,对优秀的业主委员进行奖励。
②实施联席和调解制
解决重大纠纷争议
【老毛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出现问题,往往不外乎业主、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者的纠葛和矛盾。由于业主不满,很容易导致业委会撒手不干,而物业服务企业不辞而别也时常见诸媒体,造成小区管理和物业服务失管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