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防范协助义务
(1)物业管理企业在安全事故中的义务。条例首先强调了物业管理企业在安全防范工作中的地位,烘干,是协助相关主管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而不是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全面负责;其次在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公司要履行三项义务:1.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避免扩大损失;2.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事故;3.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2)物业保安人员的职责。物业保安人员的主要职责是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曦聚绰,为业主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物业管理企业的责任:条例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句话可以这样理解:1.对不履行合同约定,造成业主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物业管理企业应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而非法定责任;2.不能简单地认为既然实施了物业管理,物业管理企业就应当保障业主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对业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受到的人身和财产的损害,物业管理企业就应当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主要是民事责任),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责任有一个前提条件,月如意,就是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3.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依法”承担的是“相应”的法律责任。所谓相应即:根据不同的情况,承担不同类型的责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不同约定,承担不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