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服务企业可用于抵扣的费用主要有哪些?只有办公用品、水电费吗?
答: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固定产业、无形产业、不动产,能够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用于应税项目并且是一般计税方法的都可以抵扣,但要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要求。
政策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条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
(二)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租金收入按简易方法5%计征,物业管理服务收入按6%计征,请问企业用自已的产品维修了房屋附属设施(如消防设施)可以抵扣吗?
答:如果企业经营范围有生产货物,使用自产的产品用于维修房屋附属设施不属于视同销售的情况,无需确认收入计算销项税额,也谈不上进项税抵扣。如果是使用外购货物用于维修,支出不超过不动产原值50%的,可以一次性抵扣。
政策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第三条
(三)一家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多个项目,进项税额该如何核算?
答:根据企业具体核算要求确定,为便于纳税申报表的填报,可以按税率设置二级科目,分别核算不同税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对于不动产的抵扣,应建立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台账,分别记录并归集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的成本、费用、扣税凭证及进项税额抵扣情况,留存备查。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也应在纳税人建立的台账中记录。
政策依据: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
(四)为项目工作人员购买的工作服和为总部工作人员购买的工作服是否都能够抵扣?
答:工作服如果是公司要求在办公时间必须穿戴的,可以抵扣,否则属于福利性支出不可以抵扣。
政策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五)企业提供伙食费及宿舍租金是否属集体福利,进项税额是否可抵扣?
答:属于集体福利,不能抵扣。
政策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六)企业食堂开的发票可以抵扣吗?
答:福利支出不可以抵扣
(七)私家车用于出差,产生的油费、路桥费可否抵扣?
答: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租入其他企业或具有营运资质的个人的交通运输工具(含班车),发生的租赁费及与其相关的费用,按照合同(协议)约定,凭租赁合同(协议)及合法凭证,准予扣除。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向具有营运资质以外的个人租入交通运输工具(含班车),发生的租赁费,凭租赁合同(协议)及合法凭证,准予扣除,租赁费以外的其他各项费用不得税前扣除。私家车用于出差产生的油费、路桥费不能抵扣。
。
(八)物业服务企业“营改增”后比以前减轻了流转税税负,业主社区,但由于人工成本占绝对比例,感觉在减轻流转税的税负上力度稍小,是否可以抵扣与差额抵减同时使用?
答:目前不可以。
(九)物业服务费为“酬金制”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是以酬金为基数还是以业主缴纳的全部物业服务费为基数,物联招聘,取得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答:包干制应就全部物业服务费作为计税基础,酬金制仅以付给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费为计税基础,但同时要注意合同签订,条款约定很重要。
二、代收代缴
(一)物业服务企业有很多代收代付的水、电、电话户名都不是自己企业的,该如何处理?
答:营改增之后,业主社区,所有行业的应税行为全部要交增值税,原来的差额征税能够通过取得进项税专用发票解决重复纳税的情况,因此只有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的情形可以差额征税。天津开发区国税对于物业公司收取的水电费问题区分两种情况对待。
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央企物业管理托管,我们可以介入资产接收、工程总包、投资管理运营。
这里可以物业服务费评估,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招标代理等一条条服务面向全国各省市组建特许经营 连锁服务公司。
合作咨询电话:184-110-75616 李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