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停车引发的争执真是太多了,可见随着汽车的不断普及,堵车之后又出现了停车的问题。很多居民小区的停车位规划有问题或者停车位不够都会引发车主的不满。前段时间甚至出现了业主买车位再卖出的事情,这让很多业主不能接受,但是物业却也无能为力。现如今,竟然有一件事引起了物业的不满,到底是什么事情呢?
众所周知,停车位通常情况下是以个人的名义购买的,车位和房屋一样是享有产权的,自己的车位自己停是再正常不过的行为了。在某小区,一位姓黄的女士有两辆车,因为小区车位很大,而黄女士的车子都是属于小型车,物业,所以就在一个车位上停了自己两辆车,没想到就是这样的事情,让物业不快乐了。
物业看到黄女士停放的两辆车,于是以有安全隐患为由,在停车位上打上了桩子,为了警示黄女士,还把黄女士的车锁了起来。这让黄女士非常的愤怒,黄女士表示,“自己买的车位,自己想怎么停就怎么停,烘干,凭啥锁我的车?”因为和物业沟通解决不了问题,黄女士便把物业告上法庭。
开庭之后,法院根据《物权法》做出了裁定,中国物业搜索,《物权法》明确规定了,业主对有自己产权的建筑物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也就是说,黄女士自己的停车位是有权利决定怎么停车、停几辆车的。当然,这一切是基于不影响他人停车或者影响公共安全的情况下。
我们看黄女士的停车位,是靠在墙边的,周围没有其他车辆停车,更不会涉及安全隐患问题,所以最终黄女士赢下了这场官司。物业也不能对黄女士的车位打桩、上锁,事情才得以解决。车舆君认为,物业的做法有些太过武断,只考虑自身的因素,没有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就直接把车锁起来,实在是不应该。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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